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马鞍山市位于华东地区,长江下游南岸、安徽省东部,别称诗城,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,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(安徽省2个长三角城市之一,另一个为合肥)。以及皖江城市带成员城市。[1]地处北纬31°46’42”~31°17’26”与东经118°21’38”~118°52’44”之间;东临石臼湖与江苏溧水县和高淳县交界;西濒长江与和县相望、南与芜湖市、芜湖县接壤。至芜湖市区30公里;北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毗连,距南京市中心45公里,距上海不到300公里,是安徽融入长三角、推进东向发展和长三角城市向内地延伸的重要门户。马鞍山市最北点在慈湖河入江口,最南点在黄池镇水阳江中心航道线上,最西点为江心洲与和县之间长江主航道中心线,最东点处于石臼湖中心线。全市总面积1686平方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54.4公里,东西最大横距46公里。